问题 | 公安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公安局所实施的行政拘留,其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15个自然日;
然而,若将多个行政拘留事项进行合并处理,则最长执行期限不得超越20个自然日。 相较之下,刑事拘留之规定则大有不同,一般而言,公安部门在拘留完成后,如认为需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该在拘留期结束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至4个自然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个自然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接收到来自公安部门的审查批准逮捕请求之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总体来说,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20个自然日,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长达37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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