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乃一种重要的刑事行为约束方式。
在实践操作中,往往遵循以下特殊步骤: 首先,公安机构或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采取此种手段以来维护司法公正,应当依法写出详细的《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经过县级上级公安部门负责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认真审核与核准。 紧接着,公安机关将向涉案人员当面宣读由他们制作的《监视居住决定书》,以此告知对方需要严格遵守的各项规定。 执行机关通常由公安机关担任,他们有权选择在特定居所内执行或者直接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内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必须向被监视居住者展示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时告知他们自己所拥有的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 在此期间,被监视居住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如未经执行机关事先批准便不得擅离执行监视居住的特定场所之类的法律规范。 执行机关对此类人员的生活行为进行密切监控,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他们是否遵守规定进行全面考察。 然而,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高只能达到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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