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留主要划分为三大类别:
即行政拘留制度、刑事拘留制度以及司法拘留制度。 其中,行政拘留自从国家司法机构作出最终决定下达之日起即刻开始实施; 而刑事拘留并非一种正式的刑罚手段,实际上它在司法实践中被用作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行为,是法院依照相应法规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至于司法拘留这一概念,则主要指的是在刑事案件中,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所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 关于被判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罚执行情况,需具体分析。 例如,当案件的审判结果生效之后,对于剩余刑期较短的罪犯,通常会安排由公安机关以就近原则来负责执行刑罚工作。 然而,对于那些在判决生效之前已被先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的每一天羁押都可以视为已在内部分担了本应适用的一天刑期。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未严格按照法律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刑罚执行工作,将会引发严重后果。 刑罚的执行必须始终依据法律的明确指引,遵循严谨的程序予以规范,才能有效保障法的公正和合法性。 不知令尊/令堂是否碰到了与之相关的确切法律难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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