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批捕从哪天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37天内批捕"相关事宜的规定,一般的起始日期为刑事拘留的当日。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为防范犯罪行为而实行的强制性措施的一种。 当公安机关基于调查取证的必要性,依法决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刑事拘留之后,便正式启动了这37天的审批周期。 在此期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有必要进一步展开逮捕程序,他们必须在拘留后的最早3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若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案件时,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展1日至4日不等。 最后,人民检察院则须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日起,於7日内做出是否准许逮捕被告人的决议,或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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