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37日之后,通常存在两类可能产生的司法处理结果。
首先,检察机关可以核准并作出逮捕决定,从而使得案件得以继续展开调查。
其次,检察院也有权不予批准逮捕,在此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进行替代,例如实施取保候审或者对嫌疑人实行监视居住。
一旦检察机关核准并作出逮捕决定,这无疑意味着案件已经步入更深层次的调查渠道,犯罪嫌疑人体面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显著增加。
鉴于此,家属可依法授权委托资深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关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申请,力求获取更改相关强制性措施的机会。
若是检察院无法通过逮捕权,犯罪嫌疑人在其强制性措施得到修改后,仍然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工作。
在此期间,我们强烈建议家属尽速委派专业人士担任代理人,以确保他们能够依仗法律及时获取帮助以及需负担的辩护职责。
此外,律师还能够同办案机关进行有效信息交换,全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