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仅为3天,但如遇有情形特殊之案件,则可依法延长1至4个工作日。
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门向司法机构递交审核审批申请的时限可相应地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对于已被拘留的人员,若其行为需进一步进行侦查和调查以确定是否应予逮捕,则应在拘留期满后的第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正式提出审核批准申请,并于类似状况下,可适当延长审批期限1至4个工作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核批准申请的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核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刑事拘留开始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整个过程中,最短的时间可能只需3天,而最长则可能达到3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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