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下逮捕证明有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后的逮捕裁定,需严格遵循法定的条件与程序。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认定拘留对象有必要予以逮捕,应于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出申请,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复。 在特殊情形下,申请审核批复的期限可适度延长,从原本的三日延展为一日至四日不等。 而针对流窜犯、惯犯以及协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核批复的期限则可以延长到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须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请求批准逮捕的文书后的七日之内做出相应的裁决,批准逮捕抑或不予批准。 总而言之,逮捕裁定效力的判定,最终在于整个流程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并合法。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条件,那么逮捕证明便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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