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要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在受理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之日起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执行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所述的这七个自然日,仅仅是针对常规情形下的案件处理时限; 然而,若涉及到重大、疑难或复杂的案件,且此类案件的结案时限无法在原定七日内得以实现,那么相关部门便可向上一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延期申请,并得到批准的话,其延期的期限最长可达一日至四日。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性作案者、反复作案者以及结伙作案者等重大隐患人物,对他们的逮捕审批程序亦可相应地予以适当延长,延伸至三十个自然日。 总而言之,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间将视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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