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前科”。
前科,其字面意思为以前曾经被法院以犯罪行为判处过相应刑罚的个人纪录。 然而,刑事拘留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用于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当面临某些法定且紧急情形时,其用于临时限制那些现行犯或者重大潜在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警方与司法机构调查案件所采用的一种侦查工具,而非必然导致罪犯定罪量刑的手段。 相反地,即使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若经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相关人员仍旧被法院裁定为有罪并加以刑罚惩罚,那么这个时候的确可以视为他们已经留下了“前科”记录。 可是,如果在经过刑事拘留后,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未能被提起公诉或者被裁决为无罪的状况发生,那这就意味着并没有产生所谓的“前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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