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可以下逮捕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局并无权力擅自签发逮捕令。
实际上,逮捕令的制作及颁布,皆须得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审批授权,而具体的执行主体即为公安机关。 作为一项极具权威性的刑事司法手段,逮捕行为应当依照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来进行。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担负起案件的调查工作。 如若公安机关觉得有必要对涉案人员采取逮捕措施,则须先行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予以批捕审核。 经过深入细致的审查之后,若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件情况满足逮捕条件,便有权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将此决定交由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的实施。 综合来看,无论是逮捕的决定权还是执行权,都不属于公安局自身所拥有的权限范围内之事,而应属于检察院与法院的司法职权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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