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捕后羁押期限是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获得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授权,那么侦查期间所规定的羁押期限通常不应超出两个月的时间范畴。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错综复杂且期满无法即时完结的案件,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并赋予一个月的宽限期。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议,可以将羁押期限继续延长两个月。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景均可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而获得延长: 1.地处偏僻、交通极为不便之地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2.牵涉多宗犯罪、组织严密、规模较大的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3.罪犯流动作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行为广泛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证据收集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按照上述规定延长羁押期限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则需再次获得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议,才能再次延长羁押期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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