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刑事诈骗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被拘留者的羁押期通常可细化为以下几类情形:
首先,普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然而,此37天仅属于拘留期间,并不代表整个案件审理完成。
倘若公安机构评估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应于拘留期满之后的最长3日内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提交请示文,请求批准。
若情节特殊,则请示日期最多可延长至1至4天。
至于流动作案犯或屡次犯案的人员以及组成团伙的案件,请示批准日期则可延长至30天。
检察院必须在接到公安机关有关逮捕申请的文件后,于等待期结束前的最后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立即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但在此种情况下,案件的调查工作并不会因此而终止,后续仍需开展相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来做出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