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谁决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裁定与实施。
公安机关在面对现行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况,均可行使先行拘留权利: 正在策划、执行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的; 被被害者或亲历其事并亲眼目睹犯罪过程的证人指控为罪犯的; 在其周围环境或居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 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及身份信息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而在人民检察院自行调查的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享有决定拘留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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