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羁押期限怎么算刑期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制领域,对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与应判处刑期之间的折抵问题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在管制刑罚时,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所被剥夺的人身自由时间将以一天折抵为刑法中的两天; 然而,若该犯罪嫌疑人为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者,则其所受羁押期限可按照一天折抵为刑法中的一天进行计算。 所谓羁押期限,即是指犯罪嫌疑人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日起,至其获得释放为止,这段期间内所受到的人身自由限制。 在最终被判定有罪并处以刑罚的情况下,这段被羁押的时间将会被相应地从刑期中扣除。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种折抵刑期的方式仅适用于依法被羁押的时间段,并且必须得到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的确认和认可。 总的来说,羁押期限的折抵制度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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