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立案多久会通知被告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公安机关正式建立案件之后并不会立刻通知被告方相关事项。
然而,在调查整个事件的过程当中,若有必要对涉嫌违法者采取强制性措施,例如实施拘留或者逮捕等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将会迅速地通知到该名犯罪嫌疑人。 至于在未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下,何时向被告方发出通知这一问题,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而是要依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然而,当案件的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准备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之时,公安机关会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向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士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公开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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