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动手是不是都要被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均参与实施肢体冲突的情境之下,并不是都必须面临刑事拘留的后果,该问题的定夺需要基于多个层面的综合考量。
原则上讲,若实际动手所引发的损害程度相对较为轻微,如仅为短暂性的推搡或诸如抓伤等对身体造成的细微伤害,并且各方当事人能达成谅解,那么他们可能无需承担刑事拘留。 但是,倘若是在上述条件基础之上,造成的伤害程度进一步加剧,或者是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了严重干扰,那么他们极有可能会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罚。 这主要是由于法律会依据事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所带来的危害结果等诸多因素,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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