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起算时间是以宣布还是,入所的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乃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刑事拘留决定之日起计算。
必须强调的是,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对其进行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宣布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犯罪嫌疑人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而入所时间仅仅是执行刑事拘留的一个环节而已。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有着严谨的法定程序与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37日。 倘若超出了法定的期限,则可能导致程序上的违法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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