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立案一般多久通知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拘留措施时,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于拘留执行后的24小时内,向当事人的家属或其他具有合法权益的人士发出书面通知。
但是,在此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如无法及时联系到潜在委托对象或发现当事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等严重罪行,为保障案件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有权暂缓通知家属。 然而,一旦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恢复通知义务,将被拘留者的最新状况告知其家属及其他案件关联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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