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被拘留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实施拘留往往并未构成记录备案的条件。
这种情况所涉及到的拘留属于司法拘留范畴,主要针对那些阻碍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不当行为采取的惩罚性措施。 与刑事犯罪所导致的案底有所区别,司法拘留的动机在于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持正常的司法程序,其性质相对于刑事犯罪来说较为轻微,因此不会给个人带来如同刑事犯罪案底那般的长期且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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