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六个月后怎么还监视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长达六个月的监视居住之后,仍然处于这种状态存在着众多潜在的原因。
一种可能性是该案件的复杂性导致侦查、起诉甚至审判等各个环节在法定六个月的监视居住期内无法顺利完成。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因为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决定延长监视居住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