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其监视居住期结束之后,该措施往往会自动解除。
但是,若在监视居住的过程中,案件已经获得侦破,并发现无需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或是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时,则司法部门应立即终止此项监视居住措施。 倘若经调查取证,案件尚需继续审理,那么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变更原先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在作出解除监视居住决定的同时,司法机关必须第一时间向被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的有权机关发出通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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