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的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实施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若其在整个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性质极为恶劣,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提交逮捕申请给司法机关。
这里所提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未获得执行机构的允许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或者故意妨碍证人作证、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相互串通制造虚假口供等等。 此外,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已经构成犯罪事实,且该罪行可能会面临超过有期徒刑的处罚程度,那么即便采取了监视居住这样的措施仍然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的话,同样可以考虑向司法机关提交逮捕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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