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6个月后移交检察院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住实施期结束之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后续处理,这往往标志着原先的案件已经迈入了全新阶段。
在此阶段中,检察院将对先前的案件进行再次审阅,最终确定是否应当发起诉讼活动。 对于涉案人员来说,此时应该积极地协作并配合检察院的各项工作,以其真实可靠的方式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必要信息。 此外,为保护和争取自身合法利益,建议尽快寻求律师代理,以便于获得专业人士的协助,深入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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