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拘留所并不具备申请保外就医的资质与权限。
其主要负责关押的人员包括因行政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而被采取短期拘留措施者以及受到司法程序处罚而被拘留的人员。 此类拘留时间相对短暂,且拘留性质与刑事处罚存在显著区别。 然而,保外就医则主要针对那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在拘留过程中,若被拘留人身体状况出现严重疾病,通常会采取变更拘留方式的措施,而非直接进行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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