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监视居住期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监视居住期限,即是被怀疑有罪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者、被告人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而接受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性法律程序之后所经历的这段时期。
在此期间内,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条例,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正规审批不得擅自脱离、逃离执行监视居住地点等等。 尽管监视居住实质上已构成对人身自由的一定程度的束缚,然而相较于其他更为严苛的法律措施而言,其严厉程度还算较为温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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