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完了要去派出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后是否需要前去辖区派出所,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在此期间并未产生任何违规行为且该案已取得确定性的裁判结果,那么有可能并不需要特意前往派出所进行处理。 然而,倘若确有相关的后续手续待办,或者公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那么当事人便需回到派出所完成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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