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已经判下来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预示着最终定罪判决已经下达。
所谓刑事拘留,它仅作为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面临着法定的紧急情形,对于已被认定为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的个体,暂时性地剥夺其实施人身自由的强制举措而已。 在实行了刑事拘留后,依然需经历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司法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最后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判断涉案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并确定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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