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期限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应设定为14个自然日。
然而,针对案情较为重大或复杂的情况,可允许有条件地将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至17个自然日。 此举旨在确保案件审查工作的精准度与公正性,并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护。 在进行审查逮捕时,需全面考量案件的相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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