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拘留而逮捕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定情形中,执法人员可以无需经过拘禁程序便可直接实施逮捕行动。
例如,当犯罪嫌疑人身处于犯罪行为进行期间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时; 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明确指控为罪犯; 又或是在其周围环境或居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再者,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 亦或是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以及在无法确定其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及身份信息的情况下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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