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最多可以延续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中对拘役、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理论上讲,监视居住的实施并无最高次数限制。 然而,每次实施该行政处罚措施的最长期限仍然为六个月。 若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转变其强制性限制或解除监视居住,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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