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37天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37天,此规定意指,公安机关在确定名录上的涉案人员需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到期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应的审查批准申请。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日期可以顺延一到四个工作日之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提请公安部门审查批准的对象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时,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随后,人民检察院将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文件后的七个日历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以上就是刑事拘留最长时间可达37天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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