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不去拘留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的情况,通常需将涉案人员送至拘留所进行关押。
所谓刑事拘留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接收的案件过程中,若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且案件性质属于现行犯罪或重大疑似嫌疑人,为确保维护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可以依法对其实施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的特殊强制措施。 在此基础上,被实施刑事拘留的人员将会被转送到特定的拘留所接受监管和执行相关处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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