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有充足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司法程序并不代表有足够的铁证如山可以将其指控为罪犯。
刑事拘留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预防措施,通常会在执法机构怀疑某个人存在犯罪可能性的时候实施。 然而,在这个阶段所提供的证据可能仍处于初步阶段,尚未能够达到足以确定案件性质和证明其犯罪事实所需的严谨、全面和明确的标准。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其重点在于立即掌握犯罪嫌疑人,以便进行更深入和广泛的调查并搜集到更多证实其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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