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是人抓到了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标志着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成功捕获犯罪嫌疑人。 
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直接受案时,出于特殊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成为刑事拘留对象的人士,通常涉及到严重罪行并且已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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