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会留底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于37日拘留期内未能获得定罪量刑,如此情况下,其通常并不会留下案件记录与案底。
然而,倘若其被判定为罪犯并施以相应的刑罚,那么该人的案底将无法避免地被保留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等同于已经确定了其有罪的事实。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全面展开案件调查工作,倘若掌握充足的证据,便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嫌疑人。 之后由检察院进行严格审查,进而作出是否采取逮捕行动的决策。 若是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则有可能选择更改原先所实施之强制性措施或释放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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