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批捕羁押期限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有盗窃罪行的嫌疑人,经过批准逮捕之后,其羁押时限最多不允许超出两个月的长度。
然而如若涉及案件情况复杂、牵扯因素众多、期限已经到期但案件仍然无法告一段落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从而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时间。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案件长时间以内不适宜交付审判的特殊重大且复杂的案件,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批,待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审理。 最后,如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处罚,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延长期限届满之日起,如案件仍未能侦查终结,则可再次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或决定后,可再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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