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派出所立案了如果没有结果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之后,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地侦查工作,若在此过程中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则需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严正的刑事强制措施。
倘若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有任何失职之举,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复议并提出异议。 以下为公安机关立案及相关程序的详细说明: 首先,必须有某个人(包括当事人或知情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案件; 其次,仅限于刑事案件才可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而民事纠纷与治安案件通常只留下记录备查而已; 再者,公安机关对此类事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最后,待案件全部调查清楚,审判终结或是无需进一步调查审理时,公安机关将会撤销该案件的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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