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监察委留置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留置措施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况,即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或者解除了留置措施。
首先,留置作为一种监察调查手段,其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明确规定。 与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以及以往纪委实行的调查措施相比,留置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其次,当公职人员受到留置时,他们可能需要面对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可能会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通常情况下,被留置者往往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推进,这些人将有很大概率被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公诉,并通过法律程序接受法院的审判,这也是绝大多数留置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第二,也存在着解除留置措施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监察机关发现留置措施的使用并不恰当,那么他们有权随时采取相应的解除措施。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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