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时间可以抵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关于羁押时间无法依法折扣于缓刑期间内。
这是因为当被告在审结刑罚时若被判决为缓刑的话,尽管其此前存在强制性拘留的事项,然而缓刑显然具备特殊性质,它既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刑事惩罚手段,更确切地说,它只是一种惩戒措施,因此在这种状况下,不能采用先前的羁押时间来折抵缓刑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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