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在法定紧急状况出现之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这种方式属于暂时性的应急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人员实施逮捕,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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