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见家属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状况下,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亲属是无法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见面的。
然而,犯罪嫌疑人拥有权利指定律师作为其法律代理人,而这些律师则有可能获得与嫌疑人会面的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公安机关在拘留一位被拘者之后,如若判断他们需要接受逮捕,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由检察院审查批准是否应实施逮捕。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被延长一日至四日,总计达到30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应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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