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没有批捕会开庭审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尽管可能并未经过逮捕批准程序,但是依然存在举行庭审的可能性。
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犯罪嫌疑者虽然未得到逮捕令的授权,却有可能已遭受诸如保证金担保、居所监视等其它类型的强制性措施。 如果该类事件涉及到充足的犯罪证据且满足了起诉的必要条件,那么检察院将依法提出公诉请求,而法院也会按照规定进行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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