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刑拘是确定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刑事拘留并非意味已经确定犯罪事实的成立。
刑事拘留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直接承办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形时,针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人员而依法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关于涉嫌刑事拘留,无非是侦查机关出于对相关人员可能存在犯罪嫌疑的判断,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以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这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能作为最终判定犯罪的依据。 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关将继续搜集更多的证据,以便最终确认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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