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什么办法见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刑事拘役的这段时期内,家人并不能够与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然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指定律师作为他们的辩护律师,律师也具备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限。 这一情况下,律师所进行的会见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于他们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和援助,以及就一些事项进行代理申诉及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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