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天的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涉嫌触犯刑法行为的罪犯实施三日以内的刑事拘留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公安机关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仔细审查,若认定其犯罪情节严重且具有刑事拘留必要性的,则应当提交《呈请拘留报告书》至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经批准后,依法下发《拘留证》。 其次,在得到《拘留证》之后,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拘留,并将其送至指定的看守所进行关押,为了保障人权和侦查需要,当地公安机关还要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对涉案人员进行首次审讯。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还必须及时地通知涉案人员的家属关于他们亲人被拘留的事宜。 而在拘留期结束前的最后三天内,公安机关将会结合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延长拘留期限或改变拘禁方式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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