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有期徒刑如何折抵刑事拘留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凡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时,在判决宣告和执行之日前已经被关押过的时间都应将这段时间纳入刑期之内进行折抵。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依法批准的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其所涉及的时间段应自动视为已经被关押,并计入到之前被羁押的时间中。 这一做法旨在维护被告人人权,防止不必要的长期关押,举例来说,若某位人士在被刑事拘留十日后,最终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一年,那么这十天的拘留期限将会从一年的刑期中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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