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可以刑事拘留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警方执行刑事拘留的人员,其拘留期限通常为10个自然日。
针对某些特定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有严重团伙犯罪或连续性犯罪行为,拘留期限则可依法适当延长1至4个自然日。 对于那些跨区域流窜作案或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个自然日。 然而,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及拘留期限的长短,最终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及证据来作出判断。 一旦经过审判,最后的量刑裁决将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基础、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其对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个重要因素加以全面评估后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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