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话可以放家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一项非常规的强制手段,其对象被告人并无法临时居住于家中。
此举事实上意味着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皆审查出该被告人涉嫌违法行为并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因此务必要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展开深入调查。 而具体实施则多位于看管场所,绝非被告人自我选择的居所。 这项行动的宗旨便是确保案件的侦察阶段能够顺畅运作,同时也为了预防被告人逃逸、串通口供抑或是销毁重要证据等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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