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家属要交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在案的过程中,通常并不要求家属交付任何费用。
刑事拘留乃是指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官方进行调查之过程之中,若遇到了法定紧急状况,为了确保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置而实施的一种临时性的,旨在剥夺被押人员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除非在某些极个别情况下涉及到违法者在监禁期间所需要支付的生活费用等相关事宜外,一般而言,家属并不需向官方缴纳任何钱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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