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为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面对法定之紧急情形,对于现行犯与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通常而言,若发生下列情况,将会涉及到刑事拘留事宜:如罪犯正在预备犯罪行为、实行了犯罪或是犯罪行为发生当时即遭发现者; 被害人或在场目击证人暗示其为罪犯者; 于罪犯周围环境或居所内发现有力的犯罪证据者; 罪犯犯罪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者; 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者; 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且身份尚未明确者; 有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和团伙作案重大嫌疑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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